卖者尽责 买者自负 投资者风险自担核心知识普及
发布时间:2026-05-15
卖者尽责 买者自负
投资者风险自担核心知识普及
资本市场风险与收益并存,“卖者尽责、买者自负”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准则,也是每一位投资者必须树立的核心理念。2026年“5·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”期间,重点普及风险自担相关知识,结合《证券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引导投资者认清投资风险,理性参与资本市场,自觉承担投资责任。
“卖者尽责”要求发行人、上市公司、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合规披露信息、守法经营,严守适当性管理关口,从源头上防范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。而“买者自负”则要求投资者明确自身是投资风险的承担主体,在参与投资活动前,应充分了解投资产品的风险特征,厘清正常个股投资风险与违法侵权的边界,不盲目跟风、不轻信虚假宣传,摒弃“一夜暴富”的侥幸心理。
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参与者,也是自身权益的第一责任人,必须增强风险自担意识,理性看待投资盈亏。在参与证券投资活动时,应审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,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水平相匹配的投资产品,主动学习投资知识和风险防范技巧,自觉抵制各类非理性投资行为,树立长期投资、价值投资理念,共同构建权责清晰、归位尽责、理性维权的市场生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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